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作物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机制与模式,扩大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甘农大发〔2023〕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发挥博士研究生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基础上,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专业潜质、综合素质等为选拔依据,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型人才。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包括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负责人和博士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作物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并由农学院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领导组织作物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相关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均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招生专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二)科研条件
考生近五年科研业绩须符合以下相应条款中的要求。
1.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要求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考生至少在sci、ei或cscd(核心库)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至少在cscd(扩展库)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2.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考生须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至少在sci、ei收录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 篇;或至少在cscd(核心库)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且至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过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计前九名、二等奖计前七名、三等奖计前五名;省部级:一等奖计前七名、二等奖计前五名、三等奖计前三名)。
(三)英语条件
考生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00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ielts)成绩5.0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或至少在sci收录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二区及以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英文论文1篇。
四、申请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并提交材料目录,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须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确认)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本次报名信息无效。考生需将报名审核材料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按照以下材料顺序整理到文件夹,并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发送至学院指定的qq(281061857)。
“申请-考核”制现场考核时向学院提交纸质原始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3年6月10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1.材料目录(注明考生姓名、材料目录、所在页码);
2.《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签字盖章须齐全);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签字盖章须齐全);
4.学习或工作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入学报到时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意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
7.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签字);
8.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工作业绩证明等(上述材料应提交原件,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8.政治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9.证明英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0.博士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方向、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不少于8000字;
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凯发天生赢家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五、申请及审核
(一)申请
考生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经报考导师同意签字后,将报考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学院初审。
(二)报考材料审核
1.学院初审(2023年4月27-30日)
学院收到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申请者是否符合作物学“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并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作物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审核(2023年5月1日-5月4日)
初审合格后,作物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结合作物学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材料,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每位导师名下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位),并在考核前予以公示。
六、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小组成员组成
在作物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按照二级学科方向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各学科方向考核工作。
(二)考核议程及形式
1.考核议程
时间:以学校招生简章通知时间为准,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农科楼三楼、四楼会议室;
(1)考核小组组长介绍博士考生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及考核面试流程。
(2)考生按照面试顺序逐一进行考核面试,约40分钟,其余人员在会议室外等候。
(4)考核小组成员在考核面试全部结束后,根据评分结果现场向所有考生宣布成绩。
2.考核形式
“申请-考核”制采用线下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请各位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甘肃农业大学凯发天生赢家主页、研究生院凯发天生赢家主页以及农学院凯发天生赢家主页的凯发天生赢家的公告。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诚信考核。如发现考生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核、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核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考核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考核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言论。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以面试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40分钟。
考核成绩总成绩100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考察:
1、科研能力,约10分钟(100分,占比25%)
科研能力方面考核通过ppt汇报的形式汇报在硕士期间,或工作期间的主要科研项目的总结,考察申请者硕士或工作期间的科研能力。
(1)思路清晰、实验设计合理、结论完整、ppt简洁明了(85分以上);
(2)对研究内容基本熟悉、了解实验设计、结论相对完整(61-85分);
(3)实验思路不清晰、实验设计不合理、结论不完整(60分以下)。
2、学术潜力,约15分钟(100分,占比25%)
学术潜力方面的考核通过现场答疑的形式,考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
(1)准确掌握所报领域发展现状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85分以上);
(2)熟悉所报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今后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61-85分);
(3)对所报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今后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60分以下)。
3、外语能力,约10分钟(100分,占比30%)
通过对相关研究领域外文摘要的翻译(现场随机抽取相关领域文献并翻译crop science或agronomy journal、crop protection最新发表摘要1篇)、最新外文文献的检索(现场演示指定题目的外文数据库文献检索),考察申请者对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掌握与应用能力。
(1)能够准确查找到相关主题的文献并熟练准确的翻译文献题目与摘要,且能够用英语对专业问题进行辨析讲解(85分以上);
(2)能够查找到相关主题的文献并介绍文献的主要内容,并能够用英语对专业问题进行简单回答(61-85分);
(3)对文献检索过程不熟悉,只能简单理解文献的部分内容,无法用英语进行基本交流(60分以下)。
4、综合素质考核,约5分钟(100分,占比20%)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情况以及人文素质和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四)录取规则
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名,结合当年作物学学科招生计划以及导师招生指标依序录取。考核成绩以考核专家组人数减2(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计算。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或者有1名考核专家组成员的任何一项考核内容打分不满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学历(学籍)、学位位审核不通过者;
4.审核不通过者;
5.材料及考核材料及考核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6.体检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7.体检不合格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五)录取
1. 作物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审核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申请人可与导师协商提前进入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3.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20%。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4.“申请-考核”制的申请人录取后,须在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sci、ei或者cscd(核心库)发表1篇能概括其研究领域进展的综述。博士毕业之前,未能发表综述者,学院不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5.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毕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参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6.作物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关于修订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通知》(甘农大农发〔2018〕1号文件)执行。
(六)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七、其他
1. 作物学“申请-考核”制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工作的管理,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违背规范的考核小组成员,以及所招收博士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通过中期考核或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被终止学业者,院学术委员会将暂停其博士生招生资格1年,并且3年内不得再被聘为领导小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出现问题累计达到2次者,学院将终止博导资格。
2.申请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者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或者出现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学籍,本学科将永远不再接受其博士申请,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3.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选“博士网报”。“申请-考核”制报名时需和普通招考考生一样,选择考试科目,但不参加考试。报考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报名费共计120元,实行网上缴费。“申请-考核”制缴费时间为4月27日-30日。
4.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5.本细则适用于拟申请2023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6.本方案由农学院负责解释。
农学院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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